近期,辦公廳、環保總局辦公廳聯合印發《關于開展火電廠煙氣脫硫特許經營試點工作的通知》。所謂火電廠煙氣脫硫特許經營,是以出臺的脫硫電價及相關優惠政策為基礎,將電廠脫硫設施建設、運行、維護及日常管理交由專業化脫硫公司運營,并按照合同約定完成脫硫任務,承擔脫硫責任的一種新機制。
通過脫硫特許經營,火電廠可以甩開相應的成本包袱,而脫硫公司則可以享受規定的脫硫電價每千瓦時增加0.015元(根據華能做的測算,只要采用2%以下含硫量的煤,脫硫成本就可以控制在每千瓦時0.015元以下)等相關優惠政策,加之脫硫副產品如硫酸銨等產生的經濟效益,雙方可謂互惠互利。
特許經營使脫硫由火電廠的被動行為向市場化轉變。這種市場化的轉變,要求參與特許經營的脫硫公司有充足的運營資金、大量的安裝運行經驗以及成熟的技術。那些原來靠價格戰爭地盤的技術不過硬的小型脫硫公司逐步退出行業后,行業集中度將進一步提高。大型的脫硫企業在擴大市場、技術創新、管理創新等方面也會有更大的動力。
隨著行業發展初期暴利階段的結束,以及對設備運營要求的提升,脫硫行業前期蜂擁而入掘金的數百家小企業也逐漸淡出,只有專業化、上規模的企業留了下來,行業集中度逐漸提高。雖然目前脫硫行業的利潤率只在10%左右,相當于工程承包業的平均利潤率水平,但優勢企業足以獲得穩定的盈利,同時享受行業規模擴大和份額提升帶來的成長。并且,行業的運作模式也逐漸由原來的工程承包,逐漸向特許經營等多模式發展,形成持續盈利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