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決策部署,加快構建我省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全面轉型新機制,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浙江省推動碳排放雙控工作若干舉措》(以下簡稱《若干舉措》)。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推動能耗雙控轉向碳排放雙控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創造條件盡早實現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要完善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調控,重點控制化石能源消費,逐步轉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要求建立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全面轉型新機制。2024年7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加快構建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工作方案》,明確提出各地區要結合實際開展碳排放核算,細化分解碳排放雙控指標。為響應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我省出臺《若干舉措》,為進一步實現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全面轉型提供制度支撐。
二、起草思路
《若干舉措》從地方碳考核、行業碳管控、企業碳管理、項目碳評價、產品碳足跡多個維度,研究提出建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碳排放評價制度、構建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等系列舉措,以高質量政策支撐高質量發展,助力我省發展方式全面綠色轉型、打造國家生態文明建設先行省。
三、主要內容
《若干舉措》主要包括4方面13條舉措:
(一)總體要求。明確三個階段主要目標:“十四五”期間,碳排放雙控先行先試取得積極成效,深入推進能源、工業等重點領域綠色低碳發展。“十五五”時期,實施以強度控制為主、總量控制為輔的碳排放雙控制度,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目標。碳達峰后,實施以總量控制為主、強度控制為輔的碳排放雙控制度,推動碳排放總量穩中有降。
(二)扎實推進碳減排重點工作。針對我省能源、產業結構、行業能效等方面問題,按照“減煤、增新、提效、優產、控高”思路,提出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扎實推進控煤減煤、推動重點行業改造升級、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產業、持續推動落后產能有序退出等5條舉措。
(三)建立健全碳排放雙控制度。圍繞地方碳考核、行業碳管控、企業碳管理、項目碳評價、產品碳足跡,結合我省正在推進的國家碳排放雙控先行探索任務,提出完善碳排放相關規劃制度、建立碳排放預算管理制度、建立地方碳排放目標評價制度、加強行業和企業碳排放管理、建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碳排放評價制度、構建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完善碳排放統計核算方法、加強碳計量監測體系建設等8條舉措。
(四)組織實施。強化統籌協調,細化落實各地各部門責任分工,做好政策協同,加強宣傳培訓,持續推進實施碳排放雙控各項重點任務。
四、解讀機關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解讀人:方穎
聯系電話:0571-87055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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