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農業農村廳印發“2025年河北省糧油生產重點強農惠農政策明白紙”,對小麥“一噴三防”、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擴種油菜、糧油單產提升行動、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旱作雨養種植、滴灌淺埋滴灌等高效節水灌溉等9項強農惠農政策進行了梳理,逐一列明政策依據、資金來源、補助對象、補助標準、辦理流程等內容,以便廣大農民、市場主體、基層干部和社會各界了解強農惠農政策,助推“三農”事業高質量發展。
本期解讀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
(一)政策依據
1.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 《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意見》的通知(農辦機〔2024〕3號)
2.河北省農業農村廳 河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北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冀農財發〔2024〕10號)
3.河北省農業農村廳 河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北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冀農財字〔2024〕21號)的通知
(二)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三)補貼標準
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在全省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補貼品目各檔次補貼標準按照《河北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執行。各市、縣(市、區)均不得實施累加補貼。各地要加強宣傳,引導購機者根據各檔次的補貼定額自主議價,不再對外公布具體產品的補貼額。
在確保資金供需緊平衡的基礎上,河北省將按農業農村部、財政部有關規定,選擇對部分重點機具提高補貼額,逐步降低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機具品目(檔次)的補貼額,并將部分低價值的機具退出補貼范圍。
補貼額保持總體穩定,具體產品或檔次的中央財政資金實際補貼比例在測算比例上下一定范圍內浮動符合政策規定,在政策實施過程中發現具體產品或檔次的財政資金實際補貼比例超過測算比例15個百分點以上的,市、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應會同財政部門結合實際情況及時組織調查,并將調查情況及時報送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對有違規情節的,按相關規定處理;對無違規情節的補貼申請,可按原規定兌付補貼資金。發現同檔次同品質的大多數產品價格總體下降幅度較大的,綜合研判后,應當及時提出下調此檔機具補貼額建議,如發現劣質產品以低價擾亂市場秩序的,要嚴肅查處。
(四)辦理流程
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按照“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方式實施。
補貼政策全面實行跨年度連續實施,除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購機者提交補貼申請,且補貼機具資質和辦理程序等均按購機者提交辦理服務系統時的相關規定執行,不受政策調整影響,切實穩定購機者補貼申領預期。購機者對其購置的補貼機具擁有所有權、自主使用,可依法處置。
注:本文由農機網(www.nongjx.com)整理發布,資料來源:河北省農業農村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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