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農業農村局、生態環境局:
《浙江省家畜屠宰行業發展規劃(2023—2027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浙江省生態環境廳
2023年10月10日
浙江省家畜屠宰行業發展規劃
(2023—2027年)
為加快推進家畜屠宰行業高質量發展,切實保障食品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浙江省動物防疫條例》《浙江省家畜屠宰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基礎和形勢
(一)發展基礎。近年來,我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四個最嚴”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強地方屠宰法規建設,強化數字化改革,加大基礎設施投入,加強監督檢查,屠宰行業轉型升級取得階段性成效。
1.完善制度建設。修訂《浙江省動物防疫條例》,明確全面施行牛羊定點屠宰和集中檢疫,建立全省統一的動物防疫數字管理系統,逐步實現畜產品全鏈條數字化可追溯管理。制訂《浙江省家畜屠宰管理辦法》,依法推進豬牛羊定點屠宰;出臺《浙江省牛羊定點屠宰廠(場)設置條件和審批程序規定(試行)》,按照“省級控量、市級審批、縣級落實”的總體要求,依法規范牛羊定點屠宰廠(場)設立。
2.推動生豬屠宰轉型升級。圍繞“減量、提質”目標,推動行業布局優化和屠宰企業標準化建設,淘汰落后產能,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數量由2016年的252家壓減到2022年底的126家,累計創建33家省級以上生豬屠宰標準化廠,建成牛羊屠宰企業22家。加快推進三產融合發展,形成一批集養殖、屠宰加工、肉制品精深加工為一體的龍頭企業。
3.加強數字化改革。深化“浙江畜牧產業大腦”,迭代升級動物檢疫和屠宰管理子模塊,強化肉品全程追溯。在全國率先開展全省域檢疫檢驗無紙化出證,開展浙江、吉林兩省間無紙化出具動物檢疫證明(動物A證)試點,推動“兩檢”信息貫通和“浙農牧”“浙食鏈”系統對接,實現生豬從養殖到餐桌全流程信息閉環追溯。
4.加強質量安全監管。嚴格動物檢疫監管,深入推進落實生豬屠宰環節“兩項制度”,持續開展肉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加強獸醫衛生檢驗人員培訓考核,督促企業嚴格落實肉品品質檢驗制度。強化部門協作和聯合執法,持續組織開展“百日行動”“掃雷行動”等,查處打擊違法調運及私屠濫宰等行為,有效保障肉品質量安全。
(二)面臨形勢。近年來,我省生豬屠宰行業不斷朝著“壓數量、提規模、優結構”的方向發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當前家畜屠宰行業仍然面臨一些問題和挑戰。一是布局不合理,生豬屠宰產能過剩、小型生豬屠宰場點數量偏多、牛羊屠宰產能不足,一體化屠宰企業數量較少,距離高質量發展要求還有較大差距。二是家畜屠宰企業產品差異化和品牌化程度低,行業集中度和整體盈利能力較低,核心競爭力不夠強。三是質量安全保障能力不強,部分家畜屠宰企業設施設備落后,冷鏈物流體系不完善,品質檢驗能力有待提高。四是監管力量不足,特別是承擔家畜屠宰檢疫的官方獸醫配備存在較大缺口。
肉品是重要的“菜籃子”產品,人民群眾對肉品質量安全要求不斷提高,牛羊肉的需求也逐年快速增長,強化家畜屠宰監管對于保證畜產品質量安全、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意義重大。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浙江省家畜屠宰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為推進家畜定點屠宰提供了法制保障。二是省委、省政府一以貫之大力建設高效生態農業強省,為推動家畜屠宰行業高質量發展、全產業鏈提升奠定了堅實基礎。三是數字化改革為家畜屠宰行業創新提質、變革重塑提供了關鍵支撐。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突出“四個最嚴”要求,以深化新時代“千萬工程”為引領,按照省委、省政府有關畜牧業高質量發展和食品質量安全工作的總體部署,堅持優供給、強安全、保生態、嚴監管,進一步優化布局設置、推進轉型升級、加強監督執法,構建家畜屠宰行業發展新格局,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二)基本原則。
1.科學設置,優化布局。綜合考慮國土空間規劃、家畜養殖規模、市場消費需求、冷鏈配送能力、交通運輸條件和環境保護要求等因素,科學合理設置家畜屠宰企業,優化產業布局,嚴格控制家畜屠宰企業數量。
2.依法設立,嚴格準入。嚴格家畜屠宰企業設立審批管理,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設立的家畜屠宰企業應符合法定條件,依法取得《家畜定點屠宰證》《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并依法辦理排污許可手續。
3.數字變革,創新提質。推動小型生豬屠宰場點兼并重組和改造提升,加快家畜屠宰行業轉型升級。鼓勵家畜屠宰企業應用數字化技術提升屠宰質量和效能,支持標準化改造,推動經營方式由代宰向自營,由生豬屠宰向多畜種集成屠宰,由單一屠宰向養殖、屠宰、加工、配送、銷售等一體化發展。
4.質量優先,保障供給。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屠宰操作規程、技術要求、質量管理規范,嚴格屠宰全過程質量安全控制,實現畜產品質量安全全程可追溯。健全肉品冷鏈運輸體系建設,加強產銷合作,暢通畜產品跨區域調運渠道,保障畜產品安全供給。
5.強化監管,規范秩序。加強家畜屠宰監管體系建設,通過數字化改革實現畜產品跨部門、全過程閉環監管。強化屠宰企業生產安全、質量安全、防疫安全和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嚴厲打擊違法屠宰行為。
(三)發展目標。
1.屠宰產能布局明顯優化。到2025年,全省生豬定點屠宰企業115家左右、牛羊定點屠宰企業50家左右;到2027年,全省家畜定點屠宰企業數量基本穩定,布局進一步優化,形成總量控制、布局合理、流通便利、經營有序的屠宰產能格局。
2.產業一體化發展明顯加快。到2027年,生豬定點屠宰企業自營率達到50%以上,培育一體化經營的屠宰企業15家以上,其中年產值10億元以上的龍頭企業5家,形成集養殖、屠宰、加工、配送、銷售和品牌建設等一體化發展的供應鏈體系。
3.畜產品質量明顯提高。到2027年,建立屠宰企業分級管理、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等制度,嚴格落實肉品品質檢驗制度,推進肉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建成標準化屠宰企業60家以上。足額派駐官方獸醫,持續加強屠宰行業監管,屠宰環節質量安全抽檢合格率穩定在99.8%以上,確保不發生重大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4.數字賦能明顯增強。到2027年,建成數字化屠宰企業100家以上。依托省畜牧產業大腦,全面貫通“浙食鏈”等應用,全面開展檢驗檢疫“雙證”無紙化出證,實現養殖、屠宰、流通等環節全鏈條可追溯管理。
三、主要任務
(一)優化屠宰企業布局。各設區市綜合考慮養殖、防疫和畜產品消費實際,統籌設定轄區內屠宰企業數量,鼓勵設立家畜家禽綜合性屠宰加工中心,鼓勵設立集屠宰、分割、冷鏈物流、畜產品加工、銷售、品牌建設于一體化的畜禽屠宰加工園區。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布局上,各設區市要嚴格控制屠宰企業數量,加快小型屠宰點的撤停并轉,2025年底前,各設區市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總數原則上不超過轄區內縣(市、區)數量的1.5倍。牛羊定點屠宰企業布局上,按照《浙江省牛羊定點屠宰廠(場)設置條件和審批程序規定(試行)》(浙政辦發〔2022〕58號)執行。綜合性屠宰加工中心實行家畜家禽分區屠宰、統一管理,落實隔離、消毒、衛生等防疫和食品安全措施。
(二)加快推進牛羊定點屠宰。各設區市要按照“一次布局、分步建設”要求,加快推進牛羊定點屠宰企業的布局和項目建設,鼓勵利用現有生豬定點屠宰廠增設
牛羊屠宰生產線,鼓勵建設區域性牛羊定點屠宰企業。新建、改擴建的牛羊定點屠宰企業應當符合規劃的相關要求,配備符合國家和省有關標準規定的屠宰車間和設施設備,并對符合要求的屠宰企業予以適當的財政補助。

(三)推動生豬屠宰企業轉型升級。積極推進年屠宰產能100萬頭以上的標桿性屠宰企業、30萬頭以上的標準化屠宰企業建設,引導屠宰企業做大做強,鼓勵改進技術、改善生產條件,鼓勵采用“廠場掛鉤”方式,引導屠宰企業擴大冷鮮肉供應規模和比例,建立優質、安全、穩定的供應體系。各設區市要結合實際,合理設置小型生豬屠宰場點關停并轉過渡期,原則上在2025年底前完成。
(四)推動屠宰企業一體化發展。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向產地下沉、與銷區對接、向園區集中,推廣“生鮮工廠+電商+品牌門店”“原料基地+中央廚房+物流配送”“中央廚房+餐飲門店”等模式,創新發展適合現代生活方式的新業態,增強企業盈利和抗風險能力。充分挖掘嘉興黑豬、金華兩頭烏、岔路黑豬、湖羊、天臺小狗牛等地方種質資源優勢,支持屠宰企業向前后端延伸,培育品牌和地理標識,做大浙系家畜產品。加強屠宰企業冷鏈設施建設,支持畜產品冷鏈物流設施建設。

(五)提升精深加工能力。圍繞長三角高中端市場需求,支持屠宰企業發展肉類精深加工,主動適應中央廚房、電商經營等新業態,發展本地特色的預制菜產業。鼓勵各地大力發展肉粽、火腿、紅燒羊肉、醬鹵肉等系列產品,加大血、骨、臟器、毛、皮等副產品綜合利用力度,提升產品附加值和市場競爭力。
(六)深化屠宰數字化建設。推進屠宰企業數字化建設,依托浙江省數字畜牧應用系統,全面推進入場查驗、待宰、檢驗檢疫、無害化處理等全程信息化監管,實現畜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鼓勵家畜定點屠宰企業配套建設數字化、可視化設施設備,開展智能化生產和管理,有效提升家畜屠宰質量和效能。應用數字化技術和設備,全面實現豬牛羊肉全鏈條數字化可追溯管理。
(七)加強風險監測。各地要加強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建設,加強屠宰活動日常監管,完善“雙隨機”抽查機制,規范事中事后監管,探索推行屠宰廠(場)分級管理,建立分級結果與監督抽查頻次掛鉤機制,穩步推行生豬屠宰質量管理規范(GMP)制度。2025年底前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應全部達到GMP要求。各地結合轄區實際,制定并組織實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及時掌握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狀況和發展趨勢,加強風險核查追溯,有針對性地開展飛行檢查和專項督查,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八)強化屠宰監管和執法聯動。強化家畜養殖到產品經營全過程監管,推動家畜屠宰行業科學、有序、健康發展。農業農村、公安、綜合執法、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加強信息共享、聯合執法,嚴厲打擊家畜屠宰違法行為,確保人民群眾吃上放心肉、安全肉。
四、實施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加強家畜屠宰監督管理,建立完善“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為第一責任人”的家畜屠宰監管責任體系。各設區市要加強對家畜屠宰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發展目標、區域分布、產能規劃等。各縣(市、區)要按照本規劃及當地實施方案要求,明確進度安排和工作措施,穩妥推進小型屠宰場點關停并轉,由此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補償,確保社會穩定。要督促屠宰企業嚴格落實畜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屠宰質量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國家規定的屠宰操作規程、技術要求和質量管理規范屠宰家畜。
(二)加強部門協作。農業農村部門要會同發改、公安、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市場監督等部門,建立健全部門協作機制,加強業務指導,促進家畜屠宰產業科學規范發展,共同維護家畜屠宰市場秩序和肉品質量安全。要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進一步加強屠宰企業官方獸醫派駐,滿足屠宰檢疫監管履職需求。
(三)加強政策支持。各地要制定促進家畜屠宰產業發展、強化行業監管的政策措施,強化家畜屠宰監督管理能力建設,支持屠宰和畜產品加工一體化企業發展,支持牛羊定點屠宰企業標準化、家畜定點屠宰企業冷鏈物流設施、屠宰企業數字化等工程建設,將屠宰檢疫、疫病監測、監督執法、病死(害)畜禽及產品等無害化處理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要結合實際,加大對新建、改擴建屠宰企業用地需求和財政資金扶持、金融支持力度,鼓勵支持定點屠宰企業設立牛羊養殖場戶的收運網點和牛羊肉品的配送網點,促進屠宰行業高質量發展。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地要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和宣傳,教育引導屠宰從業人員自覺守法、規范經營,形成全社會共同維護肉品質量安全的良好氛圍。積極宣傳畜產品科學消費常識,增強食品質量安全意識和品牌消費意識,開展冷鏈知識科普教育,提高公眾認知度、認可度,培養良好消費習慣。家畜屠宰行業組織應當建立健全行業規范,加強行業自律,引導和督促會員單位堅守質量安全底線、誠信守法經營,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五、環境影響評價
本規劃實施過程中和實施后,將對生產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造成一定影響。通過采取一系列的消除和減輕環境影響措施,規避和有效減輕不利影響。
(一)不利環境影響分析。家畜屠宰產生的主要污染為屠宰企業建設施工期間的施工污染以及投入生產后的運營污染。施工污染包括揚塵、施工機械及交通噪聲產生的施工噪聲、施工廢水、施工固廢,屬于短期階段性污染。運營污染是指運營期家畜屠宰加工產生的大氣環境、水環境、聲環境、固體廢物污染。上述污染因素會對項目實施地的水質、土壤、空氣產生局部影響。
(二)消除環境影響措施。嚴格家畜定點屠宰企業設立審批,推動由單一生豬屠宰向多畜種集成屠宰轉型,由分散污染防治向集中統一污染治理轉變。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規劃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審查制度。新建、改擴建家畜定點屠宰的建設項目,須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依法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并依法辦理排污許可手續。加強項目實施后可能影響的重要生態環境敏感區和重要目標監測與保護,建立完善的監測體系。加強屠宰企業建設施工污染源管控,依法嚴格落實建設施工揚塵、噪聲、廢水、固廢等污染防控措施。加強屠宰企業運營期間環境風險評價與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和省發布的有關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和噪聲污染防治技術標準。遵守家畜屠宰操作規程,落實生產車間防滲措施,嚴格執行污水集中處理、達標排放;嚴格執行各類家畜屠宰與分割車間設計規范要求,鼓勵提高屠宰企業廠區綠化率,降低噪聲污染。
本規劃自2023年11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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