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申報第八批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的通知
閩農產函〔2023〕410號
各設區市及平潭綜合實驗區農業農村局: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八批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農辦產〔2023〕5號,以下簡稱《通知》),今年全國將增補330家國家重點龍頭企業,其中分配福建省11個名額(其中1個須為以大豆為主營業務的加工流通企業)。現將《通知》轉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嚴格按《通知》規定的認定標準,其中一年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按照2021年3.85%,2022年3.65%標準執行。優先支持以下企業申報:
(一)大豆企業、種業企業、外貿企業及以茶葉、蔬菜、水果、畜禽、水產、林竹、食用菌等我省優勢特色產業為主營業務的加工流通企業。
(二)加工原料主要來自本省,聯農帶農作用突出。
(三)企業綜合實力較強、成長性好。
二、推薦名額分配
綜合各地省級龍頭企業數量、營業收入1億元以上的龍頭企業數量、農牧漁業產值、以及規模以上農產品加工企業營業收入總額等情況,按權重進行測算,全省按22個推薦名額分配如下:福州5個,泉州、漳州各4個,南平、寧德各2個,廈門、三明、莆田、龍巖、平潭綜合實驗區各1個,其中福州、泉州推薦名額中各含1個專項用于以大豆為主營業務的加工流通企業。各地推薦排序作為遴選申報重要依據,超報不予受理。
三、申報材料
企業申報材料詳見《通知》要求,按A4規格裝訂成冊,一式2份報省農業農村廳。
申報企業應按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對真實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一經查實舞弊行為,取消申報資格,且4年內不得再申報。
四、時間要求
請各設區市(平潭)抓緊組織申報,并對企業申報材料認真審核把關,提出初步審核意見,報經設區市人民政府(管委會)同意后,于8月21日前正式行文報省農業農村廳,申報企業材料同時寄送廳鄉村產業發展處。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林嵐劍(0591-87846542),聯系地址:福州市鼓樓區華林路123號。電子郵箱:cyh87846542 163.com。
附件: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八批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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