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兩全兩高”農業機械化示范縣評價辦法(修訂)》《“兩全兩高”農業機械化示范縣評價指標體系(修訂)》的通知
魯農機字〔2023〕7號
各市農業農村局:
為科學評價縣域“兩全兩高”農業機械化水平,省農業農村廳組織修訂了《“兩全兩高”農業機械化示范縣評價辦法》和《“兩全兩高”農業機械化示范縣評價指標體系》,現予以印發。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
2023年8月4日
“兩全兩高”農業機械化示范縣評價辦法(修訂)
一、評價目標
貫徹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9〕12號)精神,科學評價縣域“兩全兩高”農業機械化水平,通過以評促建,典型引路,力爭到2025年率先建成“兩全兩高”農機化示范省。
二、評價對象
示范縣評價以我省縣級行政區域為評價單元。評價對象為自愿申報的已被授予全國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示范縣稱號的縣(市、區)。丘陵縣及山區縣可直接申報。
示范市評價對象為已被授予“全國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示范市”稱號的設區的市。評價條件為轄區內“兩全兩高”農業機械化示范縣數量占農業縣(市、區)總數超過85%的市。
三、評價組織
省農業農村廳組建“兩全兩高”農業機械化示范縣評價領導小組,負責評價的組織領導。依托“兩全兩高”農業機械化評價指標體系制定小組,成立示范縣評價專家組,負責對申報縣進行材料審核和現場測評,形成綜合評價結果,提交領導小組審定。省農業農村廳原則上每年第四季度組織一次集中審核,并適時發布審定結果。
四、評價程序
(一)縣級自評申報。申報縣按照《“兩全兩高”農業機械化示范縣評價指標體系》評價范圍和要求進行自愿申報,填報自評表,撰寫自評分析報告。自評表與自評報告數據均須提供相關佐證材料,報送縣級人民政府簽署意見,報請市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審核。
(二)市級初評推薦。市級農業農村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實地考核初評后,將推薦申報示范縣材料報送省農業農村廳。
(三)省級審核復評。評價專家組通過審核材料、分析數據、實地驗證等方式,結合“兩全兩高”農業機械化發展指數,對申報縣進行評價,形成綜合評價結果,提交評價領導小組審議,確定全省“兩全兩高”農業機械化示范縣名單(公示稿)。
(四)公示發布結果。省農業農村廳通過山東農業信息網等公示擬確定的全省“兩全兩高”農業機械化示范縣名單,公示無異議后,以省農業農村廳文件發布。
五、有關要求
(一)《“兩全兩高”農業機械化示范縣評價指標體系》中“全程全面”綜合農業機械化率為達標評價,由申報縣采用上一年度的農機化統計年報,提交自評報告和證明材料。
(二)“高質高效”支撐保障能力為賦分評價,由申報縣按要求填報數據,提交自評報告和證明材料。
申報材料要求內容齊全,數據可靠、合理。其中,自評報告須按照自評表所列內容逐項給出自評值和賦分的依據說明和證明材料清單,并按順序提供證明材料。
(三)按順序裝訂提交以下材料:申報材料目錄;縣域“兩全兩高”農業機械化水平自評報告,附縣級人民政府簽署的意見,市級農機管理部門的審核意見;縣域“兩全兩高”農業機械化自評表(見附表1-1、1-2、2-1、2-2);農機化統計年報(農機作業情況、農業機械擁有量、農機服務組織人員及投入產出情況);縣(市區)統計年報或關于種養規模、產量、產值等證明材料。附近3年購機補貼主要裝備清單等相關證明材料(可只附打印版首頁,并提交電子版全文);附3個以上農機服務組織出具的開展作業服務情況等證明材料;政府及部門促進“兩全兩高”農業機械化發展的相關文件;“兩全兩高”農業機械化技術路線等相關技術文件,附3個以上規模用戶出具的對該技術路線的應用評價情況等證明材料;“兩全兩高”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培訓、宣傳等情況,附培訓通知、培訓名冊、媒體宣傳等相關證明材料;其他材料。
附表:1.縣域“全程全面”農業生產綜合機械化率自評表
2.縣域“高質高效”支撐保障能力自評表
3.2022年農機化統計年報
(1)農機作業情況
(2)農業機械擁有量
(3)農機服務組織人員及投入產出情況
4.縣(市區)統計年報或關于種養規模、產量、產值等證明材料
附件下載:“兩全兩高”農業機械化示范縣評價辦法(修訂)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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