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廣東省食品流通協會提出的《預制菜 盆菜》《預制菜 鮑魚》《預制菜 佛跳墻》三項團體標準已完成征求意見稿,為保證團體標準的科學性、實用性及可操作性,現公開征求意見。
《預制菜 盆菜》規定了預制即烹配菜的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檢驗方法法、檢驗規則、標簽標識、包裝、 運輸和貯存、產品追溯、管理體系的要求。本文件適用于預制即烹盆菜的生產、檢驗和銷售以及其他有關領域。
預制即烹盆菜指的是將多種食材經挑選、清洗、預處理、熟制或半熟制之后,按食材的特性逐層擺放在餐具內,澆上高湯,經速凍、包裝制成的,經過簡單烹調就能出鍋的預制菜。
在“技術要求”方面,該標準規定了預制即烹盆菜的原輔料要求、生產衛生要求、感官指標、品質指標、安全指標、凈含量及允許負偏差要求。
其中,在“運輸和貯存”方面,該標準規定菜品應貯存在≤-18℃或以下的冷庫內,凍品中心溫度應≤-18℃,溫度波動應控制在士 2℃以內;產品應采用符合 GB 31605 規定的冷鏈運輸。
《預制菜 鮑魚》預制鮑魚的術語和定義、分類、技術要求、生產加工過程衛生要求、檢驗方法、檢驗 規則、標志、包裝、運輸與貯存。本文件僅適用于在中國內地、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同時流通的預制菜鮑魚。
預制鮑魚指的是,以可食用鮑魚為原料,配以輔料(含食品添加劑)調味,經原料處理、煮制、殺菌、速凍或不速凍等預烹調工序制成,并進行預包裝的即食、即熱或即烹預制鮑魚。
《預制菜 佛跳墻》規定了預制菜 佛跳墻的原料要求、感官要求、品質指標、安全指標等技術要求,以及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簽和標志、包裝、運輸、貯存和銷售等內容,并界定了有關的術語和定義以及產品的分類,確立了產品追溯、管理體系的一般原則。本文件適用于在中國內地、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同時流通的預包裝預制菜 佛跳墻的生產、檢驗和銷售以及其他有關領域。
根據該標準,預制菜 佛跳墻是指,經預加工和/或預烹調而成,可在冷鏈或常溫環境下進行貯存、運輸及銷售,即食或非即食的預包裝預制菜 佛跳墻產品。
在“技術要求”方面,該標準同樣規定了預制菜的原輔料要求、感官要求、品質指標、安全指標、凈含量、食品添加劑。(詳細內容可查看下文附件)
據了解,上述三項團體標準的意見反饋時間截止2023年8月30日,請在此之前將意見反饋至協會標準化專委會,意見接收郵箱:gdfcastandard@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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