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輕工業聯合會團體標準制修訂計劃,現已組織完成《制造業企業質量管理能力評價方法》團體標準征求意見稿。按照《中國輕工業聯合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郵箱qgbz452@163.com,截止時間2023年7月5日前。
2023年2月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質量強國建設綱要》,明確了2025年、2035年的主要目標-產品質量水平顯著提升、品牌建設取得更大進展等,并提出了8大重點任務,涵蓋推動經濟質量效益性發展、增強產業質量競爭力、加快產品質量提檔升級、增強企業質量和品牌發展能力等。2023年2月16日,國新辦舉辦“實施質量強國建設綱要 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發布會,工信部提出實施制造業卓越質量工程,深入開展先進質量管理體系標準貫標,激勵企業向卓越質量攀升。制造業企業質量管理能力水平的評價將為卓越質量工程的實施效果提供驗證基礎數據,并展現我國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態勢。
加快建設制造強國、質量強國,需要不斷提升廣大制造業企業的質量管理能力。目前,我國制造業企業質量管理水平整體不高,可持續發展能力不足,體系認證雖得到一定的普及,但“兩張皮”現象仍較為普遍,體系運行缺乏有效性,需要一套全面、科學、客觀、公正、符合中國企業特色并適用于不同行業的質量管理能力評價標準。
本文件以我國制造業企業管理現狀為出發點,結合國際先進的管理標準、方法、工具和優秀企業的有益實踐,通過引導企業提高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的有效性、提升質量管理數字化應用水平,構建企業改善的內生動力和可持續成功的能力,通過對企業質量績效的定量評價,促進企業通過質量管理,獲得財務和經濟效益,實現可持續健康發展。
本文件給出的制造業企業質量管理能力評價指標包括:
——質量管理體系有效性:以七項“質量管理原則”(GB/T 19000-2016)為指引,關注企業對質量管理活動進行系統策劃和實施的情況,幫助企業提升體系運行的效果,實現顧客滿意;
——質量管理數字化:聚焦企業產品實現過程中研發設計、生產制造、供應鏈管理三個重點環節的數字化情況,以及對質量控制和質量數據管理能力的評價,指導企業應用數字化手段提升質量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
——持續成功的能力:關注企業在應對復雜、嚴峻和不斷變化的環境時,通過戰略引領、文化支撐、績效分析和評價、資源保障、技術進步和學習創新等活動,不斷提升自身滿足所有相關方需求和期望的能力,以實現持續成功;
——質量績效:關注企業實施質量管理的過程和最終結果,引導企業減少質量缺陷、降低經營成本,提升顧客滿意度和忠誠度,增強質量管理的經濟效益,實現企業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前三個指標關注過程,聚焦企業成功的關鍵因素。第四個指標關注結果,著眼于企業通過實施質量管理活動取得的效果。“有因有果”,全面評價。
本文件規定了制造業企業質量管理能力評價指標體系的構成、等級要求以及評價方法。本文件適用于制造業企業、第三方評價機構開展質量管理能力的差距識別、方案規劃和改進提升。
檢驗級、保證級、預防級和卓越級指標的評價方法:
1. 判定原則
依據指標相應等級的要求進行符合性評價,給出評價結果,評價結果包括“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或“不適用”。判定原則為:
——符合:所有活動符合文件的要求,并且有效實施;
——基本符合:活動的實施與文件要求存在偏差,但對過程的目標達成沒有實質性的影響;
——不符合:活動的實施與文件存在偏差,且對相關過程目標達成產生實質性的影響;
——不適用:企業未涉及相關業務活動。
注:對于“質量管理數字化”一級指標下的二級指標,如果企業有證據證實未涉及相應業務活動,則該二級指標的評價結果為“不適用”,該二級指標不納入對應一級指標的評價范圍。
2.評價方法
a)檢驗級:依據檢驗級的要求對企業的質量管理現狀進行評價,如果評價結果存在“不符合”,則不能判定為檢驗級;如果評價結果為“符合”或者“基本符合”,則可判定滿足該級別要求;如果評價結果全部為“符合”,則可進入保證級的評價。
b)保證級:依據保證級的要求對企業的質量管理現狀進行評價,如果評價結果存在“不符合”,則不能判定為保證級;如果評價結果為“符合”或者“基本符合”,則可判定滿足該級別要求;如果評價結果全部為“符合”,則可進入預防級的評價。
c)預防級:依據預防級的要求對企業的質量管理現狀進行評價,如果評價結果存在“不符合”,則不能判定為預防級;如果評價結果為“符合”或者“基本符合”,則可判定滿足該級別要求;如果評價結果全部為“符合”,則可進入卓越級的評價;
d)卓越級:依據卓越級的要求對企業的質量管理現狀進行評價,如果評價結果存在“不符合”,則不能判定為卓越級;如果評價結果為“符合”或者“基本符合”,則可判定滿足該級別要求。
2.定量指標評價
對質量績效一級指標下的每個二級指標按照附錄A提供的指標計算方法進行統計計算,計算結果與質量績效指標相應等級要求進行對比,判定該指標相應的等級。
3.一級指標評價
質量管理體系有效性、質量管理數字化、持續成功的能力、質量績效四個指標均以其二級指標中的最低等級作為該一級指標的等級。
如果企業已依據《企業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度評價要求》(T/CESA 1174—2021)開展企業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度評價,可根據評估結果判定質量管理數字化一級指標的等級,對應關系見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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