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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水生命之源,人們要生存、要健康,離不開安全的水資源,然而近些年來,一些地區經常受到飲水不足、飲水安全、水污染等問題的困擾;此外,一些廠家打著“小分子水、離子水、富氧水……”的旗號,吸引誤導消費者。下面是對飲用水行業政策分析。
“小分子團水”、“能量水”、“富氧水”……多種概念讓包裝飲用水的“外衣”日益厚重。而剛剛頒布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GB19298-2014)中,提出“包裝飲用水名稱應當真實、科學,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種或若干種成分來命名”,終能將飲用水本質復還“原貌”。涉及多個品牌,早已被人們耳熟能詳的“礦物質水”*,新標準今年5月24日實施后,“礦物質水”或將消失。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標準二部副主任王君介紹,“礦物質水”這個名稱之所以不夠真實和科學,是因為其在水中添加的物質等是用于調節口味的,容易與真正的礦泉水相混淆。而“活化水”、“小分子團水”、“功能水”、“能量水”等,也因其稱謂無法做到客觀呈現,而不得作為包裝飲用水的產品名稱標注。
此外,包裝飲用水新標準中規定的“當包裝飲用水添加食品添加劑時,應在產品名稱的臨近位置標示‘添加食品添加劑用于調節口味’等類似字樣”,明確所添加的物質在包裝飲用水中的真正作用也是通行的做法,獲得食品添加劑法典委員會的討論通過。
近兩年,飲用水生產廠家基于消費者追求健康、市場競爭激烈、利潤水平降低等因素考慮,不斷打出各種概念水的旗號進行炒作銷售,試圖以所謂的“差異化水種”贏得消費者青睞,也由此造成了市場的混亂。此番包裝飲用水國家標準的推出,有望對市場中名目繁多的概念水進行約束。
對此,消費者也表示十分歡迎。消費者袁表示,“包裝水的市場規范,讓我今后再購買水時不會為五花八門的概念而糾結,看名稱一目了然。”筆者也通過對50名消費者的調查問卷調查了解到,選擇包裝飲用水,排在*的因素非“品牌”莫屬,遠超水的成分概念及價格因素。
新標準的實施,將對包裝飲用水市場產生何種影響?中投顧問食品行業研究員向健軍分析認為,由于富氧水、離子水等所占*較小,新標準對此類品牌影響較小。而受影響zui大的莫過于“礦物質水”,因為礦物質水在飲用水市場中占有一定地位,若名稱被禁用,未來康師傅、冰露等品牌勢必將面臨著更改名稱、更改包裝等問題,或將丟失部分市場,而礦泉水、純凈水等保留水名稱或將因此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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